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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影说法|聊聊电影《孤注一掷》背后的法律问题

来源:商洛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8-14 10: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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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陕西

目前,反电诈题材影片《孤注一掷》正在各大院线热映,该电影取材于真实案例,揭秘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黑色产业链的骇人内幕。境外诈骗集团往往以高薪招聘为诱饵,吸引有发财梦的人去境外淘金,一旦人们走出国门,跳入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里,等待他们的将是拘禁、威胁、殴打和洗脑,在无尽的恐惧和残忍的折磨下,他们的意志力消磨殆尽,渐渐沦为诈骗集团的工具和帮凶,设套引诱更多的人加入诈骗团伙、壮大自身力量或者在境外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下面我就和大家聊聊电影背后的法律问题,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些许的思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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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陆经理的马仔提供信用卡、银行卡给他人,他人用于洗钱、诈骗,犯什么法?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不少犯罪分子肆意以网络空间为媒介,从事收购、提供银行卡、手机卡等“两卡”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听到收购、提供“两卡”者这样说,“这和我又没有关系”“我只是想帮个忙而已”“我朋友让我借给他用一下,没想到会犯罪”。在法律的适用和罪名的认定上,应结合行为人的主观认识程度、参与程度等方面来看,明知他人实施犯罪,积极加入,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长期为他人转账提现的,可以按照共同犯罪处理。行为人明知他人是犯罪所得以及收益的情况下,代为套现、取现的,其参与犯罪程度较深,可以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仅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未实施其他行为的,可以按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罚。为赚快钱、大钱,想躺着赚钱,大好青春最终变成“涉案青春”,因一时之利,背负罪名和骂名,得不偿失。

问题二:阿天因接触网络赌博导致负债累累、前途尽毁。网络赌博涉嫌什么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既包括在现实空间,也包括在网络空间。影片中,阿天认为连输十把的概率是1/1024,运气不会那么差。但是随着赌场设备的升级、技术手段的翻新,阿天认为的1/1024在赌场眼里就是100%的概率。通过赌博“发家致富”肯定行不通,相反只能是债台高筑、一败涂地。

问题三:高利贷催收人用“善意献血”等方式催债,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百三十四条为故意伤害罪)影片中,阿天因还不上高利贷被催收人拉着去献血,一天献血量达到1200cc。催收人以胁迫方法强迫阿天“献血”,免除阿天债务利息,已经涉嫌强迫卖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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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孤注一掷》将电信诈骗搬上大荧幕,给大家上了一堂现实生动的“反诈宣传课”。影片中有句台词“人有两心,一个是贪心,一个是不甘心。”不可谓不戳中人性的弱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一步登天的情况更不可能会发生我们身上。孤注一掷,将人生押上赌桌,看起来豪情十足、快意恩仇,到头来只会是黄粱一梦终成空。

本文来源:商洛新闻网作者:鲁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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