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商洛市交通运输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非法营运行为的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落实“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规范群内信息发布,严禁发布任何与非法营运相关的信息。禁止群成员在群内发布“人找车、车找人”拼车约车等非法运营信息。
二、群组管理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及拼车、约车等非法营运活动的群组进行清理。已有的拼车、约车群组立即解散,并且不得再建立新的约车群组,所有整改在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
三、市交通运输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执法行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将依法予以查处,并根据违法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市民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383779。
特此通告
商洛市交通运输局
商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商洛市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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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