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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管局“五举措” 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来源:商洛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4-07 1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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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陕西

商洛新闻网讯:2023年以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塑料污染治理审议意见,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等“五项措施”,推进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责任。结合《商洛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审议意见清单》等,及时制定《落实塑料污染治理情况审议意见责任分工清单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商市监发〔2023〕112 号),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各相关科室和县区局工作责任,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结合“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环境日”“质量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规定,宣传降解塑料制品对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重要作用,促进公众养成绿色消费习惯,为塑料污染治理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全面排查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限塑禁塑工作力度。对商洛市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商洛市无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企业。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限塑禁塑工作力度,向全市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发出限塑禁塑倡议书。印发《关于在全市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限塑禁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市监函〔2023〕503 号),组织全市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广泛开展限塑禁塑宣传活动,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通过 LED 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形式积极宣传商洛市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标语。印制限塑禁塑倡议书,向广大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发放,并与入场经营者签订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承诺书,进一步规范经营、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减少塑料污染。共检查全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308 户次,责令整改 43 户。

三是强化塑料购物袋等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2023年,投入 20 万元经费,加大对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和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把销售量大和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企业和商家列入抽检重点单位。聚乙烯农用地膜重点围绕厚度、力学性能(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负荷等指标进行检测;塑料购物袋重点围绕物理力学性(提吊试验、跌落试验、封合强度和降解性能等指标进行检测;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重点围绕重金属、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是否超标检验。在商州、洛南、丹凤、山阳、商南、镇安、柞水流通领域共抽查了22家商超、门店销售的 40 批次塑料购物袋,合格 40 批次;在商州、洛南、商南流通领域抽查了 5 家种子公司、农资经销部销售的 5 批次农用地膜,合格 5 批次;在商州、商南、镇安、柞水流通领域抽查了 4 家商超、门店销售的 5 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合格 5 批次。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履职,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监督抽查结果,扎实做好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后处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闭环管理。

四是开展餐饮行业塑料专项整治。在全市餐饮行业组织开展“限塑令”活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干净商洛”创建活动,在辖区开展了餐饮行业“禁用塑料袋套碗和一次性筷子”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以早餐店、小餐饮等餐饮门店为重点对象,对城区小餐饮集中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严令禁止餐饮业食品经营单位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商州区、洛南县、镇安县、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向社会发出了《关于餐饮业禁止使用塑料袋套碗和一次性筷子的公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对禁限塑法律法规及塑料污染危害等知识的宣传讲解,督促经营者采购符合标准的塑料替代品,有效降低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助力“绿色餐饮”发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1205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568家,发现问题并现场整改196家。

五是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加强电商平台监管。加大绿色产品认证的宣传推广,积极开展质量认证系列宣传体验周活动,大力宣传绿色产品未来趋势,发出绿色消费倡议,传播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推动认证结果采信,助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促进塑料及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加大电商平台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等排查,截至目前,全市暂无网络销售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等相关商品的平台内经营者。持续开展电商点亮活动,促进平台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推动网络交易合规经营。

本文来源:商洛新闻网作者:尹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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