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这是一起在土地征迁过程中发生的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系村民小组组长,在处理王某家土地征迁时,双方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张某将王某推倒在地,导致王某腰部轻伤二级。
【检察履职】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耐心释法说理,打开双方心结,持续跟踪案件,关注双方赔偿谅解情况。在检察官的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刑事和解。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体现“情、理、法”的融合,商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近年来,商州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以求极致的态度,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多举措促成刑事和解,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切实推进诉源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相关阅读
排行榜
主办单位:中共商洛市委宣传部 商洛新闻网传媒有限公司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29-6390715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1120220071
陕ICP备10203392号-1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36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12 商洛新闻网 WWW.SXSL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914-2038801 投诉电话:0914-203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