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山阳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上两名群众在微博上发布涉疫不当言论。后经调查:胡某、李某以社区实行封控而心生怨气,为泄愤利用微博分别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两条微博被多人转发评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干扰防疫大局。山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分别对胡某、李某二人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驳斥网络上的不科学、不真实、不文明言论,坚持传播正能量,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公共秩序。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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