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商州区关于辖区内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下列部分车辆未遵守《通告》规定,1月7日,商州交警对违反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100元罚款的处罚,并予以曝光。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限行规定,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疫情防控部门工作。
车牌号码:陕A8Y14F
相关阅读
排行榜
主办单位:中共商洛市委宣传部 商洛新闻网传媒有限公司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29-6390715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1120220071
陕ICP备10203392号-1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36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12 商洛新闻网 WWW.SXSL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914-2038801 投诉电话:0914-2038808
严格遵守交通限行规定。
遵守交通,违法严惩。
遵规守纪,共抗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