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是需要做廉政鉴定的干部人员名单……”在山阳县纪委组织部,经常会出现“听取廉政意见”的声音。今年是换届之年,县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提拔、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工作中,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切实筑牢换届选举廉洁防火墙,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规范了需要鉴定的7种情形、办理程序、8种回复意见格式。在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信访(案管)室、各纪检监察室、县委巡察办,围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反映情况、诫勉谈话情况、立案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把关后,由县纪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意见,再由分管常委和副书记审核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回复。
自2021年2月县镇村干部陆续换届以来,县纪委共对2789名党员干部向组织部门出具廉政鉴定回复意见,对51名涉及信访问题或立案、处分影响期内的干部提出暂缓使用意见。
“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责任重大,我们对把关不严、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山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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