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近日,商洛交警曝光五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案例,分别是:
1、2020年1月1日20时52分时许,肖**酒后驾驶陕A1D5**小型汽车,行驶至307省道柞水207公里7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56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肖**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
2、2021年1月1日20时53分时许,张**酒后驾驶陕A6DF**小型轿车,行驶至211国道柞水850公里8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8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
3、2021年1月2日17时28分,李*无证驾驶陕Hxxxxx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丹凤丹峦路7公里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查仪检测结果24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处1500元罚款。
4、2020年1月6日20时许,吴**饮酒后驾驶陕H282**正三轮摩托车,行至镇安县河滨路廊桥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测试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36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吴**罚款1000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七十九条之规定,其机动车驾驶证实习车型驾驶资格依法注销。
5、2021年1月13日21时58分,郑**饮酒后驾驶陕HAA3**小型汽车,行驶至山阳县滨河南路一火锅店门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2.8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郑**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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