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八项要求,具体如下:
一、做好店内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每天定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药品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须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工作期间须配戴口罩、着工作服、戴乳胶手套;
三、购买药品的顾客须戴口罩、扫“健康码”,扫码成功,经体温测试正常后方可进店;
四、老年人手机不能扫码的,必须核对、登记身份证信息后方可进店购药;
五、凡销售给发烧患者的药品(含退热药)建议先去医院诊断检查,凭医院诊断处方购买;
六、销售感冒药、止咳药、抗菌药、抗病毒药、退热药必须实名登记身份证并且上传数据至“商州阳光食品”App;
七、销售感冒药、止咳药、抗菌药、退热药、抗病毒药登记信息须真实、完整、可追溯;
八、严格执行商品明码标价制度,确保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和相关医疗器械等价格秩序稳定。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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